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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类股交易是馅饼还是陷阱

        作者:正在核实中..2014-07-05 08:03:04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艺术品类股交易是馅饼还是陷阱

        文/财经主编邱 晓

           刚过愚人节,湖南某财经群一场关于艺术品类证券化投资的争论引发了口水战。一家名为“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司,通过加盟代理方式刚刚登陆长沙。据该产权交易中心称,将各类文化艺术品产权标的物进行权益分拆和类证券化运作,提供文化股权转让式授权交易,以及金融与文化对接投融资综合配套服务。

        通俗地理解,就是将某个艺术藏品打包成一定估值的“原始股”,然后在这家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实际上是个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中上市。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像炒股一样追涨杀跌,赚取差价。但对于该模式,不少金融界人士则认为,这家香港注册的公司在内地发展机构,并将艺术品当成股票来炒,此举违反了2011年国家关于艺术品交易的38号文件。

        把艺术品当股票炒看上去很美

        “文化艺术品进入股票证卷领域,具体实施办法就是将有关文化艺术品拆成物权证券,拿到相关交易所上市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交易标也就是文化艺术品的真假与好坏问题,要由证券商担责。而普通投资者,可以在获得收益后随时退出,非常灵活。通过文化艺术品证卷交易,可以将文化艺术品和金融资本完美结合,形成一种中国独创的资本运作模式。”国内一家文交所介绍道。

        “这是我公司目前上市的22支标的物,没有一支现价低于发行价1元。”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长沙代理商——“湖南省珺韵文化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长沙五一大道中天国际广场12楼)有关人士介绍,该中心主营业务为各类文化艺术品权益拆分和类证券化运作;涵盖的艺术品门类包括:名人字画、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品、陶瓷玉器、金属器、青铜器、珠宝钻翠、综合艺术品及其他艺术品和非物质文化产品等;同时,将进行文化股权、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影视作品、数位元产品、工业设计、文学作品等著作权)的转让或授权交易,文化创意专案投资受益权、文化产品权益交易,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文化产权交易指数等产品交易,以及资本与文化对接的投融资综合配套服务。

        不过,目前该中心平台上暂时只有20多只艺术品标的上市,而且基本都为玉器。该中心还汇集了艺术品评估、鉴定机构,金融信托,法律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而资产包预售价格则由其专家委员会来确定。以该中心上市的一只名为《九五至尊》(代码:310004 )的艺术品“股票”为例,该艺术品资产包总价格5853.7万港币,资产包权益份额总数5853.7万份,资产包对外发售权益总数4097.6万份,原始持有人保留1756.1万份。发售价格为1.00港币/份;据介绍,该款海蓝宝石"九五至尊"摆件以重量3880克的海蓝宝石为原材料,色泽优雅,透明度好,相对密度为2.72,折射率为1.57.整块宝石无绺裂,形体较大,较名贵。

        类股票交易连续竞价方式被指违规

        “艺术品这个东西。真正懂的人不多,没有一点文化的人不要碰!真搞不定推出这类交易的意义在哪里?”湖南高新创投一位人士认为,香港万丰的这类艺术品交易模式不合规,而且这种连续竞价是明显违反38号文的。他甚至建议,湖南省金融办去查一下这家在长沙新开业的艺术品投资公司。

        自当2011年1月天津文交所推出首批艺术品遭到市场“爆炒”后,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六十多家类似的文化产权交易所,而天津文交所主推的艺术品份额化模式也成为国内文交所的主要盈利模式。但由于规则不清晰且监管缺乏,逐渐异化为一场隔着玻璃的金钱游戏。被爆炒到离谱的艺术品资产包成了“定时炸弹”,引发了有关部门对其的清理整顿,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被叫停。

        2011年11月38号文件的出台,直指艺术品份额交易。文件规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过,一些曾从中获利的幕后操纵者仍不死心,他们绕道港澳地区注册文交所,重新搭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吸引内地投资者。

        据《华夏时报》2014年3月31日报道:“值几十万元的艺术品发包后就是几千万元,比之前内地爆炒的艺术品份额有过之无不及,相比之下,内地文交所已经是菩萨心肠了。”一位文交所业内资深人士泰山(化名)说。据他介绍,在香港注册的文交所中,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和香港万丰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是和规模比较大的两家,主营业务都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创办人都来自内地,投资人也主要来自内地,直接打钱或汇款给香港的文交所,政府也难以监管。

        交易黑幕文交所已有欺诈跑路先例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文交所大多数都是一个私企控股公司。若艺术品交易市场内部评估定价机制不完善,过程不透明,势必给地下黑幕交易提供方便,引发金融安全隐患。比如,在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上,已经发生过艺术品价值被过高估值上市,造成投机性交易的事件,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2013年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超过300亿元。低门槛的艺术品金融产品让中小投资者看到了新的机会。但近几年,经过艺术品份额化、艺术品信托的几轮起起伏伏,很多投资者发现自己仅仅是交了学费而已,甚至有人还血本无归。

        2014年1月,多名投资者向警方举报,一家名为中华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香港公司在运营3个月后,发现在中创信贷网上平台不能提现支付,推测该平台资金链可能出现问题。据悉,该公司与内地的关联公司——深圳市中瑞隆信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3个网贷平台合作,吸引大批内地客户参与文化艺术品份额交易,2014年初,交易平台提现突然停止,老板郑旭东卷走近7亿元,随后中华文化产权交易所及其网贷平台崩盘,被称为新年第一网贷案。

        中华文交所的运作并不新奇,是内地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翻版。其一共上市发售了9个翡翠资产包,每个资产包的权益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一份进行等额拆分,由投资者申购及交易。其操作模式与股票类似,投资者可在一级市场以一元一股的价格申购原始股,开盘后获取增值,或者在二级市场交易,低买高卖。

        作为资深财经媒体人,笔者只想试问:1、艺术品拍卖市场本就“水很深”,鉴宝专家给出的估值多“不靠谱”,凭什么来定艺术品股票的原始发行价?2,一家公司来做交易中心或交易所,采取股票二级市场模式进行封闭交易,庄家黑幕大戏注定重演;3、一家内地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信用何以支撑一个庞大的内部交易系统,不至于出现风险?这会不会是“维财金”的另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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